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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一医院志愿服务限制

时间:2018-05-30 16:33:4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30 16:33:42  作者:

 

 

1.  不能冷漠粗暴对待患者。

2.  不能和患者发生任何纠纷并出现肢体接触。

3.  不能为患者推荐指向性诊疗活动。

4.  不能为患者提供治疗操作。

5.  不能随意发表关于病情的意见和治疗效果的建议。

6.  不能为患者保管任何财物或提供任何物品。

7.  不能向患者索取钱财和物品。

8.  病人的病历、检查单、发票联等一定要仔细核对,不能给错人。

9.  不能向患者进行医疗商业活动的宣传或宗教传播。

10.       不能随意透露患者隐私或作为笑谈资料。

11.       不能搬动特殊病人或单独护送危重患者。

12.       不能私自处理个人事务或擅自离岗。

13.       不能在服务期间从事服务以外的活动。

14.       不聚集喧哗、谈笑风生、玩弄手机。

15.       绝不能擅自处理任何不清楚的问题。

16.       不私自借钱给病人。

 

 

南京市第一医院志愿者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