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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15:57:56 来源:教育处 作者:邵老师
时间:2023-11-02 15:57:56  作者:邵老师

各有关科室:

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已经开始。请结合本科室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指南

1、重点资助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的带头人及后备人才以及骨干人才。

2、重点资助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等领域。

3、2024年“支撑计划”将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境)学习进修人员230名,其中推荐项目189名,自选项目50名(含公共卫生人员10名)。资助10名左右国(境)外一流专家来苏。

4、推荐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国(境)外进修国家(地区)、机构和时间,本次推荐项目包含江苏-日本国际协力中心项目江苏-英国专科医师交流项目中德临床医学交流项目江苏-加拿大专科医师交流项目江苏-美国专科医师交流项目(详见《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自选项目由申请者自行联系国外接受机构和导师

5、以个人或专项课题组形式派出,根据进修需要,为一、三、六个月及一年,其中专项课题组在外时间为一个月。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国(境)内停留时间一般在一周以内。

二、申报者基本条件

(一)出国(境)学习进修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学成回国为江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为各派出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医德高尚,组织观念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护理、公卫申请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申请者如只具有学历或学位,可由单位出具“立项不资助函”参加遴选

3、申报者至少在医院服务满三年引进人才通过人事考核期,经考核合格方可申报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十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本专业工作经历(博士在读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对特别优秀的青年医师申请者适当放宽工作年限(工作须满五年),护理、公卫申请者可放宽至五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国外生活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立项不资助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 55 周岁)。

6、所在科室为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

7、自选项目外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雅思取得的平均分不低于6.5分的,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近5年内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推荐项目申请人员需通过省卫生健康委或国(境)外合作方组织的英语面试。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省级学会委员及以上,或担任相关领域国内外期刊杂志编委及以上学术职务。

2、近五年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担任国家重点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组长,或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省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

3、近五年曾以第一或通讯(不含共同)作者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或 JCR2区及以上SCI 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4、省高层次人才 333 工程、双创计划、省医学重点人才、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主导开发、引进新技术填补省内空白,并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5、圆满完成援外医疗任务,表现突出者。

6、赴所在单位国际友好医院研修者(国际友好医院建设成果显著)。

个人出国(境)项目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在处罚期内者不得申请。

2、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信息行为的,5年内不得申请。

(二)拟邀请来访的国(境)外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 对中国持友好态度,愿意接受江苏医疗卫生人员学习进修,能与江苏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稳定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2. 为学术、科研带头人,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在国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组织任重要职务,或担任研究领域相关的国际期刊杂志编委及以上学术职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3. 能够为江苏医疗卫生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具体实践指导,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联合攻关,开展临床、公共卫生高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与合作研究等。

4. 受支撑计划资助的研修人员邀请导师回访和国际友好医院建设邀请专家来访优先考虑。

三、院内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由科室汇总填写附件-5“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于11月3日17:00前由科室统一报教育处。经审核同意后于11月6日前登录江苏卫生国际交流网填写并将纸质材料按要求报教育处(纸质材料递交于11月7日11: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江苏卫生国际交流网http://82.157.141.220:801/)

2、相关材料请在南京一院园丁群或OA系统或微信院内通知下载。 联系人:邵老师;电话:025-52271223。

附件:1、2024年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简章  

2、2024年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推荐项目指南

3、关于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材料的准备说明

4、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请及录取流程

5、2024年度江苏省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申报情况信息汇总表

教育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   附件 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