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0 07:53:11 | 来源:教育处 | 作者:宋老师 |
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
2. 严格调剂管理与录取管理,科学、规范制定调剂工作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3. 坚持以人为本,做实做细服务,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人性化关怀。
二、组织与管理
1.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医院纪监办对调剂工作进行监督。
2.医院按相关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名(设组长一名),成员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满,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调剂要求
1. 调剂考生的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初试单科成绩达到一区国家线,初试总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专业基准线。
2. 调剂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 各学科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进入调剂复试的遴选规则等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轮调剂工作的通知》。
四、调剂复试与录取
1.复试考核(总分500),包括科目考核(部分专业)、临床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综合考核等形式。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同时注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调剂复试均以线下方式进行,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时间:4月14日(周一),下午13:00
(2)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长乐路68号)门诊楼9楼会议二室。
★考生须现场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备查(材料不退还):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②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③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④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申请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与《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⑦《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
⑧《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https://gra.njucm.edu.cn/2025/0323/c7320a153250/page.htm 文末下载附件4);
⑨个人简历一份。
(3)考核内容:
2.录取:按照 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3.考生调剂复试拟录取结果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说明
1.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校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调剂待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的申请。
2.考生在复试调剂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所有考生在复试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我院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5-52271067。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参阅《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轮调剂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第一医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