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立项受理: 1、初始审查项目请先与我院机构办公室接洽,项目立项成功后(“临床试验机构立项/伦理审查申请表”经机构办签字盖章)再至伦理办公室。 2、CRA准备立项文件1份(申办方/CRO盖章)递交至伦理办公室。伦理秘书对送审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于提交的审查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当场发送受理通知...